服务热线:15953195999
产品中心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新闻中心-新闻动态叉车驾驶证的办理及叉车年检

叉车驾驶证的办理及叉车年检

来源:https://www.jnhgjx.net/ 日期:2018-06-26 发布人:

一、介绍叉车驾驶证的办理和年审:,可以参考济南叉车的资料,

  叉车驾驶证顾名思义就是叉车驾驶员必备的一个职业证明,属于特种车辆驾驶证 。你要去技术监督局办理,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照片两张。按照规定,叉车驾驶证每两年年审一次,每次年审都需要4天的时间。而且是初次领证的和 年审的都在一起,前3天学习,后才考试,考试通过后给予年审。
  叉车驾驶是特种作业,由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叉车一般属于工具车辆,只在单位的工作场地内使用。所以一般说来只需要岗位操作证或上岗证即可,但一般单位会要求驾驶叉车者有驾驶证。
  特种设备作业证的项目分类
  1.场(厂)内机动车辆作业
  此项目主要包括有:叉车、铲车等厂内机动车辆同。
  2.起重机械作业
  此项目主要包括:行车、塔吊、吊车等起重设备。
  3. 电梯作业
  此项目主要包括:电梯操作人员、电梯安装、维修人员。
  4.锅炉作业
  此项目主要包括:锅炉操作、水处理工作。
  5.压力容器操作
  此项目主要包括:压力容器操作、气瓶充装。
  二、对于无证上岗的处罚如下:
  1.《特种作业人员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三、关于叉车的年检:
  既然是叉车是工业设备的话,那么除了普通柴油叉车或者电瓶叉车需要上牌、年检,堆高车和搬运车是否也需要呢?我想这个问题很多仓储负责人都想知道!
  下面我们参考质检总局给出的条款:
  国质检特〔2010〕22号“关于增补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根据《特种设备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质检总局制定 了《增补的特种设备目录》:原《特种设备目录》中“内燃平衡重式叉车、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内燃侧面叉车、插腿式叉车、前移式叉车、三向堆垛叉车、托盘堆 垛车、防爆叉车”调整为此增补目录中“叉车”;
  关于监察和检验检测的要求:
  对列入《目录》的厂车设备,各地可以继续执行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原规定,按照原执行的相关文件开展检验检测、使用登记、监督检查等工作,相关工作程序和要求暂不变更。
  《特 种设备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第三十八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 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 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由此文件表明:全电动堆高车、平衡重电瓶叉车、柴油叉车、前移式叉车、前移式堆高车等由机械动力提供升降和驱动的设备都是需要进行年检的。
  但是,全电动搬运车、半电动搬运车、手动搬运车、半电动堆高车、手动液压堆高车等设备,因操作起来人动性超过机动性,所以目前还不需要上牌年检。
  当然,除了必要的年审,大家还要注意平时的日常维护。

济南韩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龙山街道济青路龙山段南侧1幢   电话:15953195999
网站:https://www.jnhgjx.net/   备案号:鲁ICP备14018186号-1  

鲁公网安备 37011202000702号

【本站图片均由网站所有方提供,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无意中侵犯了某媒体或个人的知识产权,请来信或来电告之,本网站将立即删除。】